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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考生须知】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、舞蹈类专业联考

发布时间:2016-01-14


一、乐理、听音测试时间与地点
1、乐理、听音测试时间
声乐考生:
2016年1月17日08:30-09:00测试乐理;09:10-09:30测试听音。
器乐考生:
2016年1月17日10:30-11:00测试乐理;11:10-11:30测试听音。
2、乐理、听音测试地点
河北师范大学公教楼A座、B座。
二、主项(含视唱、节奏、即兴舞蹈)测试时间与地点
1、主项测试时间
舞蹈类考生    2016年1月18日-1月27日
器乐类考生    2016年1月18日-1月22日
声乐类考生    2016年1月23日-1月27日
2、主项测试地点
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北院第四教学楼
三、测试要求
1、考生凭报考证、准考证、身份证入场参加测试。
2、考生要提前确认考场位置。乐理、听音测试提前30分钟开始入场,考试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,考试结束前不允许提前退场,主项测试按准考证上规定时间点名,三次点名未到者取消考试资格。
3、考生进场时按要求交验有关证件,并进行指纹查验。
4、乐理、听音测试一律用黑色签字笔书写,用其他笔书写按零分记。
5、乐理、听音测试分两部分进行,先进行乐理测试(30分钟),乐理测试结束后考生不退场,继续进行听音测试(20分钟),听音测试采取统一放音方式。
6、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,违规者按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33号令)有关规定严肃处理;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的,按有关《刑法》处理。